【头条】申领补贴指南又双叕来啦!1000元补贴等着你!
来来来~
看看你们企业是否符合条件
要交什么材料申请
一、主要文件依据
1.《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社〔2019〕211号)。
2.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3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
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二、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2.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三、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四、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五、补贴期限
每年一次。
六、应提交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2.《广州市 区 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3.劳动合同;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单)。七、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每年5月1日-6月3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和支付。申请单位每年申请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符合条件人员,不能跨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八、办理方式
1.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2.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为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2)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一、主要文件依据
1.《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社〔2019〕211号)。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3.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3号)。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二、补贴条件
1. 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确定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执行,下同)。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三、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四、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补贴期限
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员工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六、应提交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3.属省参保单位,须提供被招用人员的养老和工伤社保缴费清单;4.《劳动合同》;5.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单)。七、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叠加享受。(原已享受各项社会保险补贴的且政策期满的人员不再享受本补贴政策)
八、办理方式
1.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2.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为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3)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往期推荐